第一条【保证金】
商家同意按本规范的要求向惠买通交纳商家保证金(以下简称“保证金”或“商家保证金”)。
在任何情况下,惠买通均无需就商家保证金向商家支付任何形式的利息、孳息或其他款项。
第二条【保证金的缴纳】
惠买通在商家签署《惠买通服务协议》,并经审查确认符合申请条件后,惠买通将通知商家支付保证金。
商家接到通知后应按照“一店铺一保证金”原则进行缴纳。同一店铺经营多个类目的,按照类目保证金最高的标准进行缴纳;经营过程中增加的类目对应的保证金与原有保证金不一致,商家须补交差额部分。
保证金因被使用或额度被调高等原因导致不足的,商家应按照惠买通要求及时补足;未及时补足的,惠买通有权立即中止或解除《惠买通服务协议》并对商家店铺采取临时屏蔽措施。
第三条【保证金管理】
(一)保证金的使用和处置
1、惠买通可在以下情况发生时,处置保证金:
(1)在惠买通进行的交易中,如商家涉嫌违反交易合同、法律、法规、政策、平台规则或违反其对买家或服务商的承诺时,商家同意惠买通有权根据相关主体的申请,依照自己的判断直接使用保证金对买家或服务商进行赔付或退款。
(2)如商家违反《惠买通服务协议》和/或平台规则,给惠买通造成任何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赔偿、诉讼费用、律师费用等),应向惠买通支付违约金的,在损失金额不明确之前,惠买通有权无限期持有该保证金,直至损失金额明确后予以结算。
(3)如商家违反其与惠买通任何关联公司(以下统称“关联公司”)之间的协议约定,且给前述主体造成经济损失的,商家不可撤销地授权惠买通可以基于惠买通关联公司的要求将相应的保证金金额全部或部分交付至关联公司的账户。惠买通和关联公司无需为此提前通知商家或承担任何责任。
(4)直接赔付:指商家与买家进行交易后,如因商家未履行消费者保障承诺义务而导致买家权益受损的情况下,惠买通有权根据相关证据材料和规则判定商家是否应根据《惠买通服务协议》、平台规则的规定承担赔付义务;如惠买通判定商家应承担赔付责任的,则惠买通有权从保证金中扣除相应金额款项赔付买家。
(二)协议的保证金的退还
商家与惠买通终止协议后,经惠买通初步查验,未发现商家在合作期限内有未处理完毕的经营纠纷、政府查处等事项,且商家不存在与惠买通的合作纠纷的,则自惠买通初步查验完毕后进入3个月观察期,若在观察期内未发现新的涉及商家的未决纠纷或查处事项的,自观察期限届满后的十(10)个工作日内由惠买通根据商家申请无息退还保证金。
第四条【保证金标准】
商家经各类目类目保证金标准详见年度最新惠买通收费一览表。
第六条 【附则】
【生效时间】本规则于2019年12月18日发布并公示7日。公示期间,征求相关意见。公示期满如无修改,则于2019年12月25日生效;如有修改,则另行公示。